【信息公开指南】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欧里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 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们编制了《欧里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镇政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本《指南》根据实际及时修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仙女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网站(xnh.xinyu.gov.cn )以及欧里镇党政办公室(地址: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欧里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790-6796003;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7:30)索取。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镇政府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9类:
1.概况信息。包括镇政府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2.法规文件。包括镇政府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镇政府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镇政府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5.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6.财经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及审计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设置的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征用土地、房屋拆迁中由政府支付的补偿、补偿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分配、使用情况;税收政策及税收工作情况;金融政策及金融工作情况;保险政策及保险工作情况;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招商引资情况。
7.行政执法。包括镇政府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8.公共服务。政府有关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营者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9.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除上述8类信息以外的镇政府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具体参见镇政府编制的《欧里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编排体系
目录编排体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仙女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网站(xnh.xinyu.gov.cn)开设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随时检索、查阅。欧里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目录,提供分类主题查询、检索区和目录内容显示区等编排设计。分类主题查询提供主题和体裁分类查询功能;检索区提供信息标题、文号等关键字的查询方式;目录内容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索引号、主题分类、发布机构、生成日期、名称、文件编号、有效性以及正文等详细内容。
(三)公开形式
1. 欧里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xnh.xinyu.gov.cn 。
2.政务新媒体:“绿色欧里”微信公众号。
3.欧里镇党政办公室
地址: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欧里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90-679600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欧里镇政务公开专区
地址: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欧里镇人民政府一楼107办公室
联系方式:0790-679600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公开时限
镇政府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镇政府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镇政府主要办公场所查阅。
属于镇政府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镇政府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镇政府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欧里镇人民政府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号码等公示如下:
1.受理机构:欧里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欧里镇人民政府一楼107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90-6796003
传真号码:0790-6796003
邮政编码:338017
电子邮箱:2077655192@qq.com
受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向镇政府提出申请的,填写《欧里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镇政府网站下载电子版,也可以在镇政府办公室领取。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镇政府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镇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网址:xnh.xinyu.gov.cn )。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地址: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欧里镇人民政府一楼107办公室。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镇政府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件。
2、申请处理
镇政府办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完备,可以当场受理的,当场受理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对于要件不完备的,镇政府办公室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 。
镇政府办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一般为14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延长20个工作日。
镇政府办公室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镇政府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依法不属于镇政府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一种标准,不按照两种标准重复计算)。
1.按件计收适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决定类型。申请人的一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含多项内容的,行政机关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以合理的最小单位拆分计算件数。收费标准为:a.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b.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c.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2.按量计收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关政府信息已经主动对外公开,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途径等的,不适用按量计收。按量计收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对同一申请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累加计算页数。收费标准为:A.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B.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C.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D.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镇政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790-6796003
邮政编码:338017
传真号码:0790-6796003
地址: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欧里镇人民政府一楼107办公室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仙女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或者仙女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仙女湖风景名胜区党政办公室电话:0790-6855520,地址: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303办公室)投诉,请通过邮寄方式寄送举报内容及相关证据材料,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接待投诉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镇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