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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关于注销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来源:访问量:发布时间:2025-03-03 11:11

经核查,以下车辆(附件1)逾期年审超六个月,根据《江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逾期六个月未参加年度审验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注销手续。”依规定,注销其《道路运输证》。
以上注销的车辆《道路运输证》依规定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仙女湖区城乡建设交通局服务窗口复核查询处理。联系电话:6859723。
特此公告!



附件一逾期半年未年审已注销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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